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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车与老婆恕不外借?

栏目: 法律常识 作者: 西藏伟豪律师事务所 赵波/胡可 浏览量:

      2004年9月24日早9点,张某驾驶小客车到某单位送货,路上将骑车人小李撞倒,致其受伤入院。经交警认定,张某和小李对该起事故负同等责任。去年3月,经鉴定,小李构成九级伤残。经调查,车主为夏先生,然而,夏先生已于几年前去世。为此,  小李将张某以及夏妻、夏父、夏女一并告,上法庭,要求赔偿。

      法院认为,司机张某应当对事故后果承担50%的赔偿责任。但该事故车辆的车主为夏先生,他也应当对车辆的安全行驶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但由于夏先生已死亡,夏妻作为其生前的配偶,其在与夏先生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,应当承担清偿责任;夏父和夏女作为其法定继承人,应当在继承夏先生的遗产份额内承担清偿责任。故法院支持了小李的请求。

      所以,借车不是简单的面子问题。即使是在汽车普及的西方国家,也是没有人会随意开口借别人的汽车的,西方社会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高度的维权意识决定了这一点。  借车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,车主无论何种情况下家属或所有人一般不能免责!



Alternate Text 雪域天使-总第十二期【2015年05-06月版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