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库通知
各地(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定点医疗机构:
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,切实发挥专家在医疗保险政策调整、服务监督、技术支持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,经研究,决定成立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库。专家库共聘选了医疗、卫生、财政、食药、发改等部门和医学领域的专家108名,其中:政策咨询专家24名,技术标准专家84名。专家库成员采取聘任制,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。
现将专家库成员名单印发你单位。希望获聘专家珍惜荣誉,不断加强对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,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实际,积极为我区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、发挥作用,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。
特此通知
附件:西藏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库专家名单